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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普通专升本民法学重点法条分析题(二)
来源:普本课堂 发布时间:2025-12-09
摘要: 法学专业是湖北专升本报考的热门选择之一,报考人数都非常多。特别是公办院校的录取率都很低,考生想要上岸需要掌握全面的知识点,理解案例得分要点,提升考试分数。
法学专业是湖北专升本报考的热门选择之一,报考人数都非常多。特别是公办院校的录取率都很低,考生想要上岸需要掌握全面的知识点,理解案例得分要点,提升考试分数。

3.《民法典》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请分析:(1)本条所称的"个人信息"如何理解?
(2)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如何适用法律?
(3)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哪些情形?
(4)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
(1)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2)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3)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4)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4.《民法典》第132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请分析:
(1)如何认定民事主体是否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2)若民事主体构成滥用民事权利,其法律后果如何?
[参考答案]
(1)对于滥用民事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行使的对象、目的、时间、方式、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的程度等因素作出认定。行为人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2)构成滥用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滥用行为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滥用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依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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